国际贸易 · 2025/5/23已更新: 2026/10/17 · 1 分钟阅读
国际渔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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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美国国家海洋研究局(NMFS)根据1950年修订的《海洋鱼类协定法案》(TCA),在2025年后对东太平洋热带鱼的渔业限制进行了规定。该规定在2024年9月由《国际海洋鱼类委员会》(IATTC)第102次会议上批准的《关于热带鱼在东太平洋地区的保护措施》(Resolution C-24-01),作为基础。该规定继续和扩展对东太平洋热带鱼(即大眼鲭鱼(Thunnus obesus)、黄金鲭鱼(Thunnus albacares)和跳跃鲭鱼(Katsuwonus pelamis))渔业管理措施。该规定将对东太平洋地区的大网渔船(容量4-6)和长线渔船(长度超过24米)进行限制,用于保护东太平洋热带鱼的生态系统。该规定是为了保护东太平洋热带鱼的生态系统和美国作为《国际海洋鱼类委员会》成员国的义务。